消防知识
- 联系我们
- 电话:0931-8235283
- 传真:0931-8235281
-
地址: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高新南河北路958号2单元4层401-402室
- 在线搜索
消防知识
消防知识 > 消防知识
使用液化气应远离明火和易燃物品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9-24
在使用液化气的厨房内,严禁同时使用其他明火,如煤球炉、电炉等。一是液化气比空气比重大,易沉积于地面,遇明火即会发生爆燃;二是液化气钢瓶受热也容易引发火灾爆炸事故。同时厨房内也不要放置废纸、木柴、汽油、塑料制品等易燃物品。
作者:佚名 来源:上海消防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