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15时许,巩义市森林公安局接群众报警,北山口镇老井沟村马洼沟(小地名)发生火情,火势较大。巩义市林业局及北山口镇工作人员立即前往扑救,森林公安同时展开调查。
市森林公安局民警克服起火区域位置偏远、山路崎岖等困难,经过现场勘察、现场访问、现场调查等,经过大量调查取证和反复勘查、痕迹比对,最终锁定了西村镇罗口村村民刘某芝。
经调查,3月18日下午,刘某芝姊妹俩在给其父亲扫墓烧纸时,引燃了附近野草。因当日风大,导致火势迅速蔓延,造成山体大面积过火。
在证据面前,刘某芝对其过失引起森林火灾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对现场进行了指认。至此,市森林公安局在24小时内,成功破获该案。
据了解,刘某芝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涉嫌失火罪。目前,刘某芝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巩义市森林公安局再次提醒市民群众:当前气温回升较快、气候干燥、降雨少,是森林火灾易发、高发时期,该局将严厉打击各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希望巩义市民管好手中火源,杜绝任何麻痹侥幸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