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间距是当一座建筑物着火后,火灾不致蔓延到相邻建筑物的空间间隔。通过对建筑物进行合理布局和设置防火间距,可以防止火灾在相邻建筑物之间相互蔓延,达到既合理利用和节约土地,又为人员疏散、消防人员的救援和灭火提供条件,避免或减少火灾建筑对邻近建筑及其居住(或使用)者强辐射热和烟气的影响。
(一)确定防火间距的基本原则
影响防火间距的因素很多,通常根据以下原则确定建筑物的防火间距:
1、考虑热辐射的作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低层民用建筑,保持7-10m的防火间距,一般不会蔓延到相邻建筑物。
2、考虑灭火作业的实际需要。防火间距应满足消防车的最大工作回转半径的需要,一般宜为4m。
具体的防火间距见《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二)建筑耐火等级及耐火设计
耐火等级是衡量建筑物耐火程度的标准,它是由组成建筑物的构件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的最低者所决定的。
划分建筑物耐火等级的目的在于,根据建筑物不同用途提出不同的耐火等级要求,做到既有利于安全,又节约基本建设投资。火灾实例说明,耐火等级高的建筑,在火灾时烧坏和倒塌的很少,耐火等级低的建筑,在火灾时不耐火,燃烧快,损失大。
根据我国多年的火灾统计资料,结合建筑材料、建筑建设、建筑结构及其施工的实际情况,并参考国外划分耐火等级的经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将普通建筑的耐火等级划分为四级,高层建筑划分为二级。
一般说来,一级耐火等级建筑是钢筋混凝土结构或砖混结构。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和一级耐火等级建筑基本上相似,但其构件的耐火极限可以较低,而且可以采用未加保护的钢屋架。三级耐火等级建筑是木屋顶、钢筋混凝土楼板、砖墙组成的结构。四级耐火等级建筑是木材和难燃烧体墙壁组成的可燃结构。
选定建筑物耐火等级的目的在于,使不同用途的建筑物具有与之相适应的耐火安全度,这样既利于安全,又节约投资,以获得最佳的经济效果。确定建筑物的耐火等级时,要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如建筑物的使用性质与重要程度、生产和贮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建筑物的高度和面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