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经济社会高速发展,集住宿与经营、储存、生产为一体的小规模生产经营场所迅速增加,其突出特点是住宿、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合用,这些合用场所在经营的同时,存在着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
一、合用场所定义
合用场所是指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多种用途混合设在同一联通空间内的场所,俗称“三合一”场所或“多合一”场所。
二、合用场所常见隐患
1. 居住场所和生产、仓储、经营等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内且未按要求用实体墙及防火门进行隔断。此类隐患是典型的“三合一”现象,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2. 电线普遍没有采用金属管、封闭式金属线槽或者绝缘阻燃PVC电工套管保护措施。用电线路未套管现象常存在于老旧合用场所中,由于房屋使用年限久远,用电线路老化破损,一旦短路产生电火花极易引燃周边可燃物,酿成火灾。
3. 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紧急逃生通道杂物堆积,严重阻碍安全逃生。由于合用场所经营销售的货物较多,楼梯间及疏散通道极易被当作货物堆放的仓库,这种做法不仅影响逃生,且易造成火势蔓延扩大。
4. 未按要求配备灭火器、烟感报警器等消防设施器材。这些消防设施器材看似简单,一旦发生火情它们将发挥巨大作用,是扑救初期火灾的第一道防线。
三、合用场所消防安全须知
1. 场所内严禁住人,确需人员值守的,住宿与生产经营区域需采用防火墙进行分隔,且住宿区域必须设置独立通向室外的安全出口。
2. 电动自行车不得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楼梯间及住宿区域停放、充电;保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
3. 外窗和阳台不得设置金属栅栏或防盗网,确需设置的应有可从内部开启的逃生出口。
4. 住宿区域应至少配备2具灭火器,安装独立式烟感火灾探测报警器。
5. 电气线路应套管保护,严禁擅自私拉乱接电线。
6. 要自觉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做到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会自救逃生、会组织人员疏散。
7. 场所业主和员工要掌握消防常识,达到会报火警,会疏散逃生,会使用消防设备扑救初起火灾的要求。
5. 合用场所内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或充电的问题突出。电动自行车作为一种方便的出行工具,广受群众青睐,但是电动车火灾也不可小觑,违规停放充电、不规范充电是电动车火灾的重要元凶。
6. 未设置独立的疏散楼梯,或能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设置独立的疏散楼梯能为人员安全逃生提供条件。
来源:百家号 文:人民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