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各开发区和区县(市)消防指挥中心接到火灾事故报警后,应迅速掌握火灾事故情况,按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第一时间做出灾情预警,分为四级预警。大河报记者了解到,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郑州市火灾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预案》明确郑州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在灭火应急救援工作中的职责。
根据《预案》,郑州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需调集相关联动力量处置的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森林火灾除外);超出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人民政府处置能力,或者跨县级行政区,需要多行业、多部门参与处置的火灾事故;需要市人民政府处置的其他火灾事故。
接到火灾事故报警后,郑州市、各开发区和区县(市)消防指挥中心应迅速掌握火灾事故情况,按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第一时间做出灾情预警,分为特别重大火灾事故(Ⅰ级)、重大火灾事故(Ⅱ级)、较大火灾事故(Ⅲ级)和一般火灾事故(Ⅳ级)四级预警。
《预案》要求,一般(Ⅳ级)火灾事故,启动事发地区县(市)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较大(Ⅲ级)火灾事故,启动事发地区县(市)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市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视情启动。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火灾事故,需要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实施救援和处置的火灾事故,启动市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事发地区县(市)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必须启动。
《预案》提出,要划定警戒区域,实施交通管制,疏散围观群众。同时,实施火情侦察,确定燃烧物质、燃烧范围、发展趋势、蔓延情况、有无人员被困。确定作战意图,科学部署参战力量,第一时间控制灾情发展。此外,还要把营救被困人员作为火灾扑救的主要方面,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等。
来源:百家号 文:顶端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