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展示浙江嘉兴市多种形式队伍建设成效,展现多种形式队伍的良好精神风貌、优良的器材装备和过硬的战斗作风,近日,嘉兴市防火委专门发文,就全市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服装标识、头盔标识、车辆标识、车辆外观等进一步进行规范。
根据《嘉兴市专职消防队建设方案》要求,专职消防队战斗服装应采用2002CFIC型战斗服(藏青色),义务队服装统一为87式战斗服(草绿色),服装上必须印有明确的标识。标识具体要求为:专职队服装上衣背上方应印有“XX专职”白色字体,反光质材,字高9.5CM、宽7CM,仿宋字体、加粗;服装上衣正面左胸口印有地域名或单位名,白色字体,反光质材,字高3CM、宽2.2CM,仿宋字体、加粗(如海宁市长安镇专职消防队:服装上衣背上方应印有“海宁专职”字样,服装上衣正面左胸口印有“长安”字样)。义务队服装上衣背上方应印有“XX消防”白色字体,反光质材,字高9.5CM、宽7CM,仿宋字体、加粗;服装上衣正面左胸口印有村名或单位名,白色字体,反光质材,字高3CM、宽2.2CM,仿宋字体、加粗(如海宁市袁花镇义务消防队:服装上衣背上方应印有“袁花消防”字样,服装上衣正面左胸口印有“五丰”村名字样)。
专职队战斗头盔两侧应标有“XX专职”字样,白色字体,反光质材,字高3CM、宽2.5CM,仿宋字体、加粗(如海宁市长安镇专职消防队:战斗头盔两侧应标有 “海宁专职”字样)。
义务队战斗头盔两侧应标有“XX消防”字样,白色字体,反光质材,字高3CM、宽2.5CM,仿宋字体、加粗(如海宁市袁花镇义务消防队:战斗头盔两侧应标有“袁花消防”字样)。
专职消防队车辆应有明显标识(见附件),标识位置在驾驶座门两侧中央,字样为以半弧型标有“XX专职”字样(黄色字体,反光质材,字高9CM、宽8.5CM,黑字体、加粗。如海宁市长安镇专职消防队:字样为“海宁专职”),半弧型字样下标有“地域名或单位名-车辆序号”(黄色字体,反光质材,字高5CM、宽4.5CM,黑字体、加粗。如海宁市长安镇专职消防队头车:字样为“长安-01”字样)。义务队摩托车乘员座位左侧应插红旗一面,旗面为红底黄字,印有“义务消防队”字样,字高15CM、宽12.5CM,仿宋字体。(旗面尺寸为100cm×70cm)。
所有车辆必须保证车容整洁,车体颜色鲜艳,无油漆脱落、锈蚀,器材箱内器材整洁放置统一,器材无损坏。车前保险杠统一刷成白色,车轮钢圈为红白相间,轮胎上无污垢、黄泥。
市防火委要求,各消防大队要加强对专职、义务队的指导和督促,专门召开会议进行明确,指定专人进行督办,确保在2月底前所有车辆装备整改完毕。要进一步指导辖区专职队的教育训练和管理工作,要与公安“三台合一”指挥中心加强业务联系,建立良好的业务沟通制度。根据《嘉兴市专职消防队接处警调度方案》,各地要强化对专职队的调度指挥,制定相应的跨区域调度方案,并加强演练,支队将不定期的开展全市范围内的紧急拉练,以检验队伍的战斗力。
作者:张挺松 张继红 来源:中国消防在线·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