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长假将至,各类节庆活动增多,市消防支队温馨提醒广大市民注意节日期间消防安全:
1.各单位放假前,要组织对本单位消防安全进行全面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放假期间每日要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微型消防站要按规定值班值守,一旦发生火灾要做到1分钟到场处置。
2.商场市场和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期间严禁违规施工,营业结束时应按规定关闭电源、气源,消除遗留火种。
3.建筑施工工地安排专人值班巡查,清除工地及施工人员住宿场所周边可燃物,严禁违规用电用火用气,确保临时消防设施完整好用。
4.易燃易爆场所及文物古建筑单位应当加强消防巡查检查,落实各项火灾防范措施,严禁违规使用明火作业。
5.居民住宅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消防管理,每日开展防火检查、巡查,住宅区微型消防站要24小时有人在岗在位,一旦发现起火3分钟内到场处置。
6.进入商场、车站、宾馆、饭店等人员聚集场所时,应注意观察熟悉应急疏散路线、安全出口、灭火器及周围环境。
7.居民家庭不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不在阳台、楼道堆积可燃物,外出要关闭电源、气源,教育孩子不要玩火。
8.电动自行车不得停放在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不得占用消防通道,不得私拉乱接电源线路充电。
9.公民应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积极拨打“96119”举报电话。
作者:佚名 来源:三门峡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