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云南省消防总队和云南省委新农村建设工作队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保山市联合举办启动仪式,全面推广实施新农村建设指导员“6+1”工作模式——在驻村指导员主要承担的“村情民意调研、政策法规宣传、富民强村服务、矛盾纠纷调解、制度建设督导、组织建设指导”等6项职责的基础上,增设“消防安全检查”职责。
农村火灾形势严峻引发制度思考
多年来,由于农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不强,农村消防基础设施薄弱,消防部门警力有限,消防监督和宣传触角在农村延伸不够,农村整体抗御火灾风险的能力还不高。据统计,“十一五”时期,云南省共发生农村火灾4956起,死亡248人,受伤96人,直接财产损失1亿元,分别占总量的62.9%、88.3%、79.3%和78%。
2007年开始,云南全面实施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制度,5年来,省、州(市)、县(市、区)3级党政机关7万名新农村建设指导员下派到全省129个县、1367个乡镇、1.3万个村委会加强新农村建设。为切实解决农村火灾高发、农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不强等问题,云南省委新农村建设工作队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云南省消防总队联合推出了新农村建设指导员“6+1”工作模式,在原有职责基础上,增加“消防安全检查”职责。
新农村指导员担任3种消防角色
云南省消防总队总队长田国勇介绍,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履行“消防安全检查”职责,就是要当好“三种人”:一是当好新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的 “推进人”,积极推进并建立农村消防志愿队,明确专兼职队员,制定并督促村民自觉遵守防火公约,设立火灾隐患举报电话,发动村民小组长督促带领村民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检自查自改工作;二是当好新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的“宣传人”,结合驻村驻寨实际,指导和协助农村消防志愿队定期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三是当好新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的“检查员”,在走村入户进行村情民意调查的同时,进行消防安全隐患的检查和排查,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新农村建设指导员人数多、分布广,实施指导员‘6+1’工作模式,可以将消防工作触角延伸到每个行政村,有效弥补消防力量的不足,减少农村火灾的发生。”田国勇说。
试点区农村火灾起数下降39%
今年年初,保山市以隆阳区为试点,推出了新农村建设指导员“6+1”工作模式,并在每个行政村建立了志愿、义务消防队,设立了农村消防工作站,配备了一批常规消防器材装备。
截至目前,隆阳区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已完成了2900余名村民的消防安全培训工作,发动村民小组长督促带领村民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检自查自改1000余次,整改火灾隐患3550余处。今年3月至10月,隆阳区农村火灾起数同比下降39%,“6+1”工作模式取得了明显成效。
“6+1”工作模式有效推动了农村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解决了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在农村断层的问题。“云南将在全省推广实施‘6+1’工作模式,并将此项工作作为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抓紧抓好抓出实效。”田国勇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