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晚,G76厦蓉高速1945公里处一辆满载货物的货车发生自燃,四川高速公安三分局二大队民警联合消防等部门紧急救援,成功将火扑灭,及时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当日23时20分许,二大队隆昌警组负责人徐鑫源带领辅警廖天勇夜巡至G76厦蓉高速1945公里处时,发现一辆大货车停在停车港内,右后胎处有明火燃烧,并有蔓延趋势,情况十分危险。徐鑫源一边让车上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带,一边迅速摆放锥桶、安全警示标志等做好现场安全防护,并拨打119火警,随后拿出警车内的灭火器与驾驶员一同灭火。
经询问得知,司机在运送货物途中发现从后视镜中发现车轮着火便将车停在了停车带里,并利用随车携带的灭火器进行自救。由于轮胎燃烧的火势较大,一只灭火器根本就不起作用,自己正不知所措的时候,所幸遇到了正在巡逻的高速公安。
这时消防、路政等部门也赶到了现场,全力开展紧急救援工作。经过紧张有序的救援工作,火情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最终将火扑灭,道路恢复通行。临走时该司机对民警及其他救援人员的紧急救助感激不已。
高速公安提示:入冬后,南方将以干燥暖冬的晴好天气为主,高速公路又远离城市村庄,车辆一旦发生冒烟起火,很难就近找到水源进行灭火。加上受季风影响,火势极难控制。因此提醒广大驾驶员在行车时给自己的车辆配备足够的灭火器具,以备急需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