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实行住户防火责任制,各住户为本部单位当然负责人,负责做好各自所属范围内的防火安全工作。
2. 遵守安全用电、用气管理规定,严禁电路超负荷使用。
3. 不得挪用或损坏消防设备、器材及各类消防标示。
4. 不得私自经营、储藏如烟花、汽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
5. 消防区及楼梯、走道、出口、安全防火门及疏散通道、逃生天台等处必须保持通畅无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和封堵,严禁在消防通道内停放车辆及堆放物品。
6. 高层楼宇防火门应经常关闭。
7. 发生火警切莫惊慌拥挤,应立即拨火警“119”,并告知管理中心;同时应尽力采取补救措施如:关闭电源、煤气开关等,或迅速离开高层,切勿从电梯逃生,应徒步从楼梯下去。
8. 根据消防管理规定,有下列情形者,物业公司有权责令其改正并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上报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1)占用或封堵通道,楼梯或安全出口的;
(2)损坏或私自挪用消防设备及材料的;
(3)不按规定使用电、燃气和乱设电器路线的;
(4)进行装修和装修材料不符合防火要求的;
(5)未经物业公司同意,擅自进行用电、用火作业,防护措施不当的;
(6)其他违反安全规定的;
来源:百家号